江蘇東臺經濟開發區
東區五路泵站污水管道川東港段水土保持及防洪評價
澄清文件
各潛在投標人:
招標公告第5條(2)業績要求修改為:投標人完成過水土保持監測(或水土保持方案)和防洪影響評價報告編制業績(以中標通知書或合同為準,并提供通過評審后的行政許可決定書)。
2022年4月2日